
(法新社仰光10日電) 緬甸軍政府今天公布新的選舉法,根據這項新法,反對黨領袖翁山蘇姬(AungSan Suu Kyi)面臨遭自家政黨除名和禁止參與今年選舉的命運。
國營報紙今天首度公佈的這項新法律規定,任何人只要在監獄內服刑,就不能成為政黨的成員。美國立即對此舉表示「失望和遺憾」。
翁山蘇姬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(NLD)若未能遵守這項法律,將遭解散。全國民主聯盟於1990年贏得緬甸上次大選,但遭軍政府阻撓而無法掌權。
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,去年8月因為一名美國男子游進湖畔住家的事件而被判處3年徒刑,但軍事執政團主席丹瑞(Than Shwe)後來減刑為軟禁18個月。
全國民主聯盟發言人那溫(Nyan Win)告訴法新社:「我注意到我們必須將她開除黨籍。軍政府的立場在此法中已非常清楚。」
「我看到這個新法時,感到非常驚訝,我沒有料到會如此嚴苛。」
新的政黨登記法(Political PartiesRegistration Act)也要求,全國民主聯盟如果有意參加選舉,就必須在60天內完成登記,否則將面臨解散。(譯者:中央社盧映孜)

